今日實作:梳理三項核心規範
當我們談到醫療資訊安全時,美國的 HIPAA(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)健康保險可攜及責任法案,幾乎是繞不開的一個關鍵法規。雖然 HIPAA 是美國的法律,但它的精神對全球醫療資訊管理都有深遠影響。許多國家在制定醫療隱私與資安相關規範時,都參考了 HIPAA 的做法。
對台灣的醫院來說,雖然沒有義務遵守 HIPAA,但理解它的核心規範,對於我們思考「病歷如何保護」、「病人隱私如何落實」仍然非常有幫助。本篇文章將梳理 HIPAA 中的三項核心規範:隱私規範(Privacy Rule)、安全規範(Security Rule)、違規通報規範(Breach Notification Rule)。
隱私規範的重點是確保病人的個人健康資訊(PHI, Protected Health Information)能被妥善保護,避免被濫用或過度曝光。它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在「必要的範圍」內使用與揭露病人資料。
台灣醫院常見的問題是 「查閱過度」,例如有些員工會因為好奇而查看名人的病歷。若能落實 HIPAA 的「最小必要原則」,就能大幅降低不必要的資料存取。
安全規範著重在 電子健康資訊(ePHI, electronic PHI) 的保護。它要求醫療機構必須採取行政、技術與實體措施,確保電子病歷的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。
台灣醫院在這部分的痛點是 「技術落後」。例如,有些醫院的病歷系統還沒有雙因子驗證,甚至存取日誌不完整。一旦帳號外洩,很難追查責任。若能參考 HIPAA 的安全規範,逐步補齊技術防護,將能提升整體資安水平。
再嚴密的系統也可能被突破,因此 HIPAA 要求醫療機構 一旦發生資料外洩,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受影響的病人與主管機關。這樣的制度不只是補救,更是責任與透明的展現。
台灣醫院在資料外洩時,往往傾向低調處理,甚至拖延公開。這樣做短期內避免了輿論,但長遠來看會造成病人對醫院失去信任。若能建立類似 HIPAA 的通報規範,不僅能提升透明度,也能迫使醫院在資安管理上更積極。
規範名稱 | 核心精神 | 重點內容 | 對台灣的啟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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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規範 (Privacy Rule) | 保護病人隱私與自主權 | 最小必要原則、病人可查閱與修正資料、需授權才可用於研究或商業 | 避免醫護人員過度查閱病歷,強化病人自主權 |
安全規範 (Security Rule) | 確保電子健康資訊(ePHI)的安全性 | 行政措施(風險評估、教育)、技術措施(密碼、加密、存取紀錄)、實體措施(機房管制) | 台灣醫院需補強雙因子驗證、存取日誌、加密技術 |
違規通報規範 (Breach Notification Rule) | 外洩事件必須透明化與負責任 | 60 天內通報病人與主管機關,嚴重事件需公告媒體 | 改變「低調處理」文化,建立公開透明的通報流程 |
HIPAA 的三項核心規範可以總結為:
這三項規範,讓醫療機構在「防範」與「應變」兩方面都更完整。雖然台灣沒有 HIPAA,但我們有 個資法 和 醫療法。若能結合 HIPAA 的精神,補強現有法規不足的地方,醫院的資訊安全防護會更加健全。
對我來說,HIPAA 帶來的最大啟示是:資安並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,而是一種責任文化。它要求醫院不只是「能不能防」,更要求「有沒有盡到保護病人的責任」。這種觀念值得我們借鏡。